本隊隸屬臺北市政府警察局(以下稱警察局),專責警察局有、無線電通信系統之規劃、設計、架設及維護管理工作;置隊長、副隊長各1人,下設行政組、管理組、機務組、系統組、主計機構及人事機構,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,預算員額76人,組織架構圖如下:
本隊置隊長1人,承警察局局長之命綜理隊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;置副隊長1人,襄理隊務。
本隊各單位業務職掌(預算員額數)如下:
一、行政組(16人):文書、印信、檔案、出納、總務、財產之管理與公關、研考等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二、管理組(14人):有、無線電相關業務及督察業務等事項。
三、機務組(28人):警用無線電通信系統規劃、設計操作、督導管制及其他有關警察通訊等事項。
四、系統組(12人):警用有線電通信系統規劃設計事項。
五、主計機構(2人):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六、人事機構(2人):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